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贵州师范大学位于贵州省贵阳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贵州省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入选高校学科创新引进人才计划。贵州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由中职学校网小编介绍,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为进一步落实“阳光招生”,做好贵州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学校概况 

办学性质:公办学校代码:4152010663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16号宝山校区-花溪大学城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

第二条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校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在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设有办公室,专门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招生计划 

2020年本科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区)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四条录取规则 

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点)备案范围内,严格按照录取规则录取学生。有特殊要求的省(市、区),所在学校按有关要求录取。(一)录取原则1。文史和理工类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取消政策加分后,总分高的考生优先;如果政策加分取消后总分依然不变,相关科目高分考生优先录取,录取顺序如下(按照序号顺序,高分考生录取①,高分考生录取②如果①成绩相同,依此类推):外语专业相关科目:①外语,②汉语,③综合;文史相关科目: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理科相关科目:①数学,②语文,③综合。2.文科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优先;文化成绩总分不变的,剔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如果政策加分去掉后文化成绩总分依然不变,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录取顺序如下(①成绩高的考生按顺序号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如①成绩相同则录取,依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3.体育(1)体育教育专业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根据综合成绩进行选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教育专业技术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专业技能高分考生优先;如果专业技能的成绩还是一样;取消政策加分后优先考虑文化分高的考生;如果取消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依然不变,相关科目高分考生优先录取,录取顺序如下(①高分考生按顺序号录取,②高分考生①成绩相同,以此类推):①中文,②外语,③综合。(2)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执行。(二)录取志愿顺序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平行建档志愿)考生。如果第一次平行备案的候选人数不足,我们将接受志愿者候选人的招募。我校招收志愿考生没有年级差异要求。(三)专业录取原则与退役我校实行“专业明确”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当所有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调剂录取在我校未完整记录的同科目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退役。我们学校对专业安排没有年级差异要求。少数民族预科不分专业,而是分文史类和科技类两类招生。一年后按照我校相关规定分专业。(四)专业1的特殊要求。对外语和外语成绩的要求:英语专业要求外语为英语,英语专业成绩必须达到学科总分的70%,口语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学科总分的80%;日语专业要求外语为英语或日语,英语或日语成绩达到学科总分的45%。俄语专业要求外语为英语或俄语,单科英语或俄语成绩必须达到该科总分的45%;旅游管理(3+1培养模式)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1培养模式)要求外语学科总分的47%。其他专业不限外语和外语成绩,招生后只开设大学英语公共外语。2.汉语言文学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汉语单科成绩达到该学科总成绩的70%。3.数学和应用数学要求数学单科成绩应达到该科目总成绩的60%。4.体育与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除外)要求男生身高168CM,女生身高158CM。5.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要求男生身高170CM,女生身高160CM,其他不限。6.汉语言文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经济学、财务管理、英语、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科学、地理、土木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地理信息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教育学、应用心理学、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等专业按第一批本科课程在贵州省招生。(5)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专业分类招生;物理和天文专业按物理招生;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按电子信息类招生。以上专业按类别填写志愿和录取情况,并按类别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入校后,将按照我校相关规定分流。(六)专项计划我校2020年在贵州省招收国家和地方专项计划。具体专业和计划以2020年贵州省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条身体健康要求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六条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条联合培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口支援高校本科生联合培养工作的通知》(高教处〔2010〕3号)精神,我校今年继续与厦门大学(我校对口支援高校)联合培养部分专业本科生。毕业证、学位证由我校颁发,注明两校联合培养,并由厦门大学加盖公章确认。

第八条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政策 

我校建立了奖、助、贷、勤、减、免、补一体化的资助体系。拥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精准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大学一级奖学金,以及社会捐赠的奖项和助学金(如女性晋升大学助学金、叶圣陶奖学金等。).同时,在新生报到期间,我校设立了“精准教育扶贫学生缴费绿色通道”,对建卡建档的贵州学生免收学费,标准为3830元/生年,学校只收取超过上述标准的部分费用。

第九条毕业与学位 

我校录取的本科学生,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符合学校相关要求的,将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并打印此证书,授予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入学复查 

入校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复试,复试不合格者由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录取资格。第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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