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招生计划章程

北京大学招生计划章程

北京大学是全国知名的***学府,很多考生都很好奇往年北京大学招生计划是怎样的?北京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会统一组织录取。

北京大学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北京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预测(数据为往年仅供参考),北京大学依据进档的考生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北京大学在普通类统招提档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经北京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资格考生,按照国家相关招生政策进行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

北京大学在录取提前批次的非通用语种考生时,按考生的投档分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不调剂。对于符合北京大学投档要求,投档分数相同且北京大学公布计划数不足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分排序规则顺次进行录取,未录取考生予以退档。非通用语种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北京大学在江苏省录取时,对两门选测科目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A+、A;强基计划、高校专项(筑梦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等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大学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北京大学对强基计划、保送生、非通用语种、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双学籍”飞行员、“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预科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北京大学普通高考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北京大学校本部学费收费标准:理科试验班类、文科试验班类、电子信息类、生物科学专业为5300元人民币/学年,其他专业5000元人民币/学年;住宿费:750-1200元人民币/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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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北京大学招生计划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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