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辽宁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 招生章程

【讲解】辽宁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 招生章程

来源:招生网 发布时间预测(数据为往年仅供参考):2020-07-28 14:51:16

辽宁科技大学往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大学名称(全称):辽宁科技大学

2.学校位置和学校地址:

本科专业包括金融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机械工程、机械设计与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机械过程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冶金工程、无机及非金属材料工程、功能材料。以及电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路桥过江工程、测绘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能源化工工程、矿业工程、选矿工程、环境工程、建筑学、生物工程与工程。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财务管理、旅游管理、音乐表演、表演、动漫、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在主校区内运行:具体地址为辽宁省鞍山高新区前山中路185-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83.7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平均面积为18.2平方米;学生人均宿舍面积8.7平方米;学生与教师的比例为17.3:1;现有专任教师118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的专任教师占48.9%,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专任教师占83.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1365万元,学生人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226.6元。183.1万册,每生83.1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

学校招生计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确定各学科培养规模和不同学科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学校比较好学科和重点配套学科的专业,以及人才培养质量高、就业好的专业计划。

2.预留方案比例及使用原则:

学校保留了一个本科项目,以调整全国统一考试中在线学生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预留方案的使用应当坚持集体审议、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过程中,对于生源数量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以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每批入库前投资。

3.有语言限制和允许注册的语言的专业:

而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音乐表演、表演、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软件工程等从高职院校到本科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到本科专业由辽宁科技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收,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要谨慎填报。

4.我们学校招生没有男女比例的要求。

5.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立的招生专业(班)计划中,所选科目的要求和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和我校官网的公告为准。

学校招生计划按辽宁省教育厅批准的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执行。三.专业设置描述

本科: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科类授予学位门类学费(元/年/生)1020301K金融学四年3-8年文史/理工经济学42002020302金融工程四年3-8年文史/理工经济学42003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四年3-8年文史/理工经济学42004030101K法学四年3-8年文史/理工法学42005070102信息与计算科学四年3-8年理工理学42006070202应用物理学四年3-8年理工理学42007070302应用化学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8080201机械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9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10080203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11080204机械电子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12080205工业设计四年3-8年理工工学480013080206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14080208汽车服务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80015080209T机械工艺技术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16080301测控技术与仪器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17080401材料科学与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18080403材料化学四年3-8年理工理学420019080404冶金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20080406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21080412T功能材料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22080501能源与动力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23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四年3-8年理工工学480024080701电子信息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80025080703通信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80026080705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80027080801自动化四年3-8年理工工学480028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3-8年理工工学480029080902软件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一二学年4600元/年•人,三四学年12700元/年•人30080903网络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一二学年4600元/年•人,三四学年12700元/年•人31080905物联网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80032081001土木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33081002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34081006T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35081201测绘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36081301化学工程与工艺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37081304T能源化学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38081501采矿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39081503矿物加工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40082502环境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41082801建筑学五年4-9年理工工学480042083001生物工程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43120105工程造价四年3-8年理工工学420044120201K工商管理四年3-8年文史/理工管理学420045120202市场营销四年3-8年文史/理工管理学420046120203K会计学四年3-8年文史/理工管理学420047120204财务管理四年3-8年文史/理工管理学420048120901K旅游管理四年3-8年文史/理工管理学420049130201音乐表演四年3-8年艺术文/理艺术学1000050130301表演四年3-8年艺术文/理艺术学1000051130310动画四年3-8年艺术文/理艺术学1000052130503环境设计四年3-8年艺术文/理艺术学1000053130504产品设计四年3-8年艺术文/理艺术学10000

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描述

完成教学计划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的本科生,将获得辽宁科技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将获得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具体按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的规定执行。

动词 (verb的缩写)费用描述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费标准

学生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的标准已在《三。主要设置说明”表。各专业实际收费标准按辽宁省发展改革委批准的刚刚收费标准执行。

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000-1200元。

2.学费和住宿费退款方法

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06〕2号)按月退还剩余学杂费。

3.帮助穷人的具体措施,如奖学金、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奖学金:是***财政设立的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学生的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年。

省***奖学金:省***设立的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学生的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人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和地方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奖励金额为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比较好类每人4000元/年;二等每人2500元/年。

***新生专项奖学金: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

辽宁科技大学***学生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设立标准为:一等奖学金3000元/年/人;二等奖学金:每人1500元/年;三等奖学金1000元/年人。

校外奖学金:学校设立了董事会奖学金等校外奖学金20余项,奖励金额1000-10000元/年。

为公平公正起见,本次评审按照学发〔2016〕6号文《关于印发辽宁科技大学***本科新生专项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和学发〔2017〕5号文《关于印发辽宁科技大学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的通知》进行。

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限额为8000元/年。学校可为部分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不及物动词没有关于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说明。

七.录取方式说明

1.备案比例

按照自愿申报批次顺序,申报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者提交的批次,提交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05%以内。根据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要求。

2.身体健康要求

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的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复查后不能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志愿服务和机构录取

对于普通招生,往年我校根据招生省(区、市)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录取平行志愿的省(区、市),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在不申请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市),考生按照报考院校的志愿顺序录取。当比较好志愿线考生人数少于计划招生人数时,按照同批次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预测(数据为往年仅供参考)以上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志愿顺序录取非比较好志愿考生。当网上比较好志愿考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将不再访问其他志愿考生的档案。

A类招生,采用分批、平行或顺序志愿竞价录取模式,按省有关招生考试部门规定执行(如在辽宁省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艺术类专业为艺术类本科专业比较好阶段平行志愿竞价录取模式,音乐表演、表演等非艺术类专业为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二阶段有序志愿竞价录取模式)。

4.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执行省招生***会关于高考考生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规定。对于高考加分的考生,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加政策加分安排。

5.普通专业考生的专业安排

(1)部分专业录取条件: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绘画基础。软件工程和网络工程专业三、四年级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2700元,是学费较高的专业。录取时只录取有上述专业志愿的考生,填报普通学费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转学。

(2)一般专业安排:

我校采取分数优先的方式,即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除非招生省份有明确规定,招生省份的录取规则是学校的录取原则,其中内蒙古在1:1的招生计划范围内实行“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浙江省和上海市采用公布的往年普通高校录取工作计划)。

各专业招生时,高考文化课(含政策加分)成绩相同时,相关科目高分考生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比较顺序为理工类专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文学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如果还是一样的话,那就查看考生的档案,选出比较好的考生。

(3)违规考生的处理

入学后,违反招生规定或作弊或身体状况不符合相关规定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往年,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程序和校考时间预测(数据为往年仅供参考)表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执行。详见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1)申请条件:

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高考并通过本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未统一考试的除外),有校考的省份必须通过校考。

1)在有校考的省份,报考有校考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考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录取时,学校考试的分数用来计算录取分数。

2)在没有校考的省份,报考没有校考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我校艺术类专业和项目对应的省级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录取时,录取分数采用统考专业课成绩计算。

3)辽宁省根据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成绩报考我校的考生。提交专业的类别、统考专业、专业方向、成果专业化应满足以下具体要求: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应归为美术类,统考专业归为美术类,专业方向归为美术类,成果专业化要求归为美术类。音乐表演专业对应省统考音乐舞蹈类,统考专业是音乐表演,专业方向是声乐演唱,成绩专业化要求是流行、美声、民声(随便一个都可以)。

4)有艺术招生计划的省份在征集志愿招生时,应遵守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

(2)报考人员的专业安排:

美术类专业(辽宁省除外)的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采用专业志愿者优先录取的方式录取。报考的考生必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在本省艺术类专业***控制分以上,符合我校报考条件。以文化课(含政策加分)成绩×40%+专业课×6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计算的综合成绩为录取基准分。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

音乐和表演专业采用分数优先法录取。报考的考生必须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控制分以上,符合我校报考条件。以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30%+专业课×7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计算的综合成绩为录取基准分,考生按其专业志愿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拔。

在各种艺术类专业的录取中,如果考生的同等学力成绩相同,转换后综合成绩高的考生(保留小数点后1位)将优先录取;当折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相同时,高考文化课高分考生(含政策加分)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含政策加分)成绩相同时,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优先,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是艺术类、理科类专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艺术类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和“外语”。

辽宁省美术类专业: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采用专业志愿者优先录取方式录取。报考的考生必须专业成绩合格且在本省艺术类专业***控制分以上,符合我校的报考要求。考生“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成绩(统考)”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为录取基准成绩,按照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执行。

艺术类专业所在招生省份有统一的录取规则和原则,与上述录取原则不一致的,以招生省份的录取规则和原则作为学校录取原则。

(3)违规考生的处理

入学后,违反招生规定或作弊或身体状况不符合相关规定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7.联系电话和网站

报名电话:0412-5929092/6,邮箱:a5929096@126,网址:ustl.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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