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 招生章程

【讲解】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 招生章程

来源:招生网 发布时间预测(数据为往年仅供参考):2021-02-17 13:04:36

招生章程是考生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信息。以下是网站整理的往年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往年自主招生章程

比较好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学院代码:1106

3.学院性质:公立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学院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6.大学简介:

我校是全国首批***设置的高职院校。往年入选“高水平职业学校和***特色专业建设计划”A类学校(即全国十佳学校之一),是北京市职业教育的排头兵。学院占地800余亩,总建筑面积33.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额23.8亿元,馆内纸质图书130万册,电子图书170万册。办学条件国内比较好,学习住宿条件优越,校园无线网络高速覆盖,周边超市交通生活设施便利。我校秉承“实事求是、勇于创新、崇德尚艺”的校训,为社会培养了10多万名高素质人才。

我校以人才培养为核心,具有初始职业教育、继续职业教育、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五大办学功能。全面融入首都高技术经济体系建设,集中了一批社会认可、与企业分不开、能够进行国际交流的高水平专业。在医药生物技术、高端汽车制造、先进制造技术、计算机与现代信息技术、航空空工程技术、轨道交通、智能财务管理、电子商务、艺术设计、广播影视和文化创意等方面形成了突出的专业优势。,且其办学水平处于国内同类专业前列。目前拥有6所二级学院、30种高职院校、12个专业贯通培养专业、2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00多个实验实训基地和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或社团,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也有2个试点基地和100多个校外大学生专业实践基地。往年、往年我校被教育部评选为全国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实习管理50强,是三个国家同时获得50强的七所学校之一。

目前我校高等教育招生形式主要有自主招生、高考统一招生、招飞招生等几种。自招生4月至5月举行,是进入我校的主要渠道。同时预留一定名额招收普通高考考生。我们还与美国美世社区学院合作招收计算机应用技术和国际商务的中外合作教育班,采用中美“2+1”的培养模式。毕业后获得本校毕业证和美国副学士学位,可以选择进入美国本科大学第三年继续深造。

我校与多家知名企业或单位建立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近年来,毕业生就业受到社会好评,供不应求。如北京奔驰、BAIC新能源、BOE、京东数字科技、恰克欣、西门子、菲斯托、基创北方、北京地铁运营公司、航空空航天单位、国航东航等航空空企业、生物医药园区、招商局物流集团等。都是我们学校的合作单位。目前,学院还与全球200多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定期开展教师互访和学生交流,建立了“一带一路国家”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形成了国际化的人才培养标准和人才培养模式。

第三条招生计划。

往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计划招生30个专业1000人。

第四条录取原则。

1.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质量和择优录取,全面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和学业成绩,要求考生通过体检。

2.根据考生自愿填报的三个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分数相同时,考生将根据综合素质排名录取。

3.招生专业招收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比较好志愿考生时,将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志愿考生;如果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被转学录取。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人数少于学院规定的班级人数,将根据考生意愿转入其他专业录取。

第五条报名办法。

1.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每个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所高职院校。选择报名我校的考生不能同时报名其他学校。

2.通过北京市往年高考资格考试的考生有资格报名。

3.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所需证明材料全部通过我院自主招生报名网络系统提交。每个候选人可以注册3名专业志愿者。

第六条考试成绩的组成及计算方法。

总分300。文化成绩换算占总分的40%,面试占总分的60%。***,它们的总和就是考生的总成绩。农民加10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入学,总分300分。

(1)通过高中新生语文、数学、外语水平考试,并通过我院招生考试***会考试的考生。

(2)中考语文、数学、外语均为C级及以上的考生,经我院招生考试***会考试合格。

(3)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等职业阶段技能等级证书及以上的考生。

(4)在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获得区级(含)以上学科竞赛或获得区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竞赛的考生。

(5)在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获得市、区级三好学生、***学生***、***团员,或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认定的“四星志愿者”(含)以上的考生。

(6)在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获得***奖学金和其他市级智力教育奖学金(含弘治奖学金)的考生。

(7)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8)通过我院招生考试***会退役士兵考试的考生。

免试后考生提供上述成绩证明、技能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真实材料。,我院招生考试***会根据所提供材料的等级、级别、含金量对免试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排名。

(2)不具备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按以下方法折算,须全部参加我院组织的网上远程面试。

(1)参加本年度高中语文、数学、外语水平考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其中一门不合格文化课成绩折算为90分,第二门不合格文化课成绩折算为80分。

(2)中职阶段三所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最近一次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相当于100%制,文化课成绩60分以上相当于90分。

(3)已通过北京市往年高考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不能提供相应成绩和获奖材料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折算为80分。

第七条

学院检查和复查候选人的健康状况。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招生体检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录取结果公布。通过学院官网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发送录取通知书。

第九条收费标准。

(1)我校所有高职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学年。

(2)招收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国际商务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的学生,在***学习期间的学费共计1.8万元,由我校收取。在美世县社区学院提供的远程学分课程在***学习两年,比较好学年结束后在美国参加暑期学分课程,在美世县社区学院学习一年为了与美国的三年级本科衔接,这三项学费将由美世县社区学院按照优惠标准直接向学生收取。

(3)我校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900元。

第十条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1.学院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

2.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学生困难补助。

第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对已录取注册的新生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邮政编码:100176

电话:87220979,87220709

主管:87220596

网站:bpi.edu

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考试***会负责解释。

以上是招生网边肖介绍的关于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往年自主招生章程的问题。更多关于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往年自主招生章程的文章,请继续关注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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