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天津农学院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 招生章程
比较好章总则
比较好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农业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农业大学招生政策、法规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农业大学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农业大学
二、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是办学层次:硕士、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61
5.学校地址:东校区:天津市西青区金井路22号
西校区:天津市西青区金通公路19号
不及物动词学校基本概况:天津农业大学创建于1976年,是天津市比较好的农业大学。目前校园占地面积88.97万平方米,校舍占地面积37.91万平方米。学校有13000多名全日制学生。现有专任教师703人,博士学位教师262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任教师418人。现有本科专业及专业46个,高职专业3个,涵盖农业、工程、科学、管理、经济、文学艺术等7个学科门类,水产养殖、作物遗传育种、兽医学、虫媒学为天津市重点学科,农业与水产养殖为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水生生态与水产养殖实验室为天津市重点实验室,水生生态与水产养殖实验教学中心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设有国家大宗淡水鱼加工技术研发分中心。是天津市第四所市级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单位。2007年,教育部授予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成果。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形成了紧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都市现代农业的鲜明办学特色。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天津农业大学设有招生***会,由本科和高职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招生工作***小组)组成,全面负责本科和高职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室的全面监督下制定本科和高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决定本科和高职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普通本科和高职院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设在天津农业大学,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天津农业大学应当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往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预留计划数不得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并送各省招生***会, 自治区、直辖市在规定时间预测(数据为往年仅供参考)内根据教育部批准的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并向社会公布(各省、直辖市招生规模须有关联同时,将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在招生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小组同意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生源好、志愿者充足、录取分数线预测(数据为往年仅供参考)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适当调用预留计划。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七条天津农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程序公开的原则;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会制定的招生政策,以及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对德、智、体、美、劳进行综合评估,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他们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高等学校志愿录取,平行志愿录取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非平行志愿录取是基于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填报高校志愿的顺序,将报考天津农业大学作为比较好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一批次***控制线内比较好志愿报考天津农业大学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报考我校作为第二志愿的考生将被录取,以此类推。
第九条专业志愿录取的原则是优先考虑申请结果,即先从高分到低分排队,然后按照考生依次报出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的分数没有达到比较好专业的志愿录取分数,即是否达到第二专业的志愿录取分数,以此类推,直到***一个专业的志愿录取分数。在考生专业志愿不被录取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整的可调整为不录全专业;对于不服从调整的,将被退回。专业没有年级差异。
第十条江苏省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即先备案后评分)”的原则录取。如果分数相同,学生将根据所选科目的成绩顺序进行选择。如果还是一样的话,会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的顺序进行选择。参加本科录取时,二选科目成绩不得低于“B”。
对于在京考生:在以高考成绩作为主要录取依据的前提下,将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选择本科批次。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来说,专业录取按照“招生计划1: 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也就是说已经报名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招生院校在满足身体素质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对专业招生计划内的***专业进行核对选择。
对于浙江省考生:往年浙江省高考录取政策将在浙江省录取时执行。中考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确定的专业(或专业)的学科要求和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方法以各省公告为准。
对于天津考生:
在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8门学科取得8A(简称8A)成绩的考生。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中,如果备案后排名前10%的高校,可以优先安排专业。在优先考虑专业时,应根据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高考成绩优先考虑。
安排专业时,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好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退休时,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差的考生应先退休;如果普通高中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应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予以退役。
比较考生的高中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A成绩的数量,如果A成绩的数量相同,再比较B成绩的数量,以此类推。
在评价考生综合素质时,评价是基于考生学业(包括学业成绩和课程学习)和非学业(包括道德素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和获奖)的综合比较。如果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同,那么依次参考学业水平单科考试成绩(例如文科考生依次参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理科考生依次参考语文、政治、历史、地理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第十一条政策加分考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同等条件下,获得省***学生、***学生***、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优先录用。,并且在英语或数学科目上有较高的分数。天津和北京的候选人应执行本章程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在招生三个月内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复核。不符合标准的,按有关规定进行指导。
第十四条天津农业大学非英语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全部为英语,小语种考生应认真填写。
第十五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我校对英语口语没有特殊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环境设计专业,我校只接受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本科申请资格的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及以上。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进行德、智、体综合考核,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 50%+艺术统考专业考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艺术统考中考成绩较好的考生。在录取过程中,我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对普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七条天津农业大学为农业类大学,享受农业类大学的优惠录取政策(环境设计专业除外)。生源不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会同意,以比较好志愿申请天津农业大学的考生可依次减分录取,以全额为限;如果分数降到线下10分,金额仍然不够,愿意依次上第二所学校和志愿的考生将再次被录取。
第十八条学费标准:农、经、管专业本科生每学年4400元;理工科外语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软件工程专业(天津市“3+1”教学模式示范专业)按天津市***批准的示范软件院收费标准执行;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2万元;高等职业教育5000元;预科阶段,每个学生每学年3800元。住宿标准:6室带卫生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6.世界上没有浴室,每个学生每学年600元;世界上没有浴室,每个学生每学年450元。上述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物价部门批准的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天津农业大学在收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后,将发送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发送。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新生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限办理入学手续。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按时上学的人应该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逾期请假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在报名时,学校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入学手续,被注册为学生;在复习中,发现学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在审核中确定为不合格,应取消学籍。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天津农业大学学生管理条例》执行;根据教学计划训练学生。
根据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数和报考我校考生的地方高考成绩排名,文科前6%、理科前5%的考生在报名入学后可自主选择本专业一次。其他考生,如果需要调整专业要求,需要在比较好学期结束时,评估自己的学习成绩和各方面表现后,结合学校资源进行调整。此外,从2011级学生开始,我校启动“拔尖人才培养计划”试点,对学生实施分层教学、分类培养。
学校开设辅修专业和双学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选择学校开设的辅修专业进行辅修,通过考试的将获得辅修证书。跨学科辅修为第二专业,论文答辩通过且符合该专业学位授予标准者可获得专业学位。所有辅修专业在假期单独授课。
第二十二届新生在西校区上课,一年后部分本科生转学到东校区上课。
第二十三条天津农业大学拥有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奖学金、天津市***学生、天津市***学生***、王奖学金和校级***学生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自行申请并经学校四级困难认定后,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还为贫困学生设立了数百个勤工俭学岗位。
第二十四条完成规定学业,经考试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按照国家规定授予天津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天津农业大学学分制学士学位条例实施细则》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高职院校毕业生应在毕业证书上注明“专科本科学习起点”字样;高职院校毕业生在毕业证书上注明“高等职业教育”字样。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农业大学往年本科及高职招生。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天津农业大学普通本科和高职院校招生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天津农业大学此前有关本科、高职招生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予以废止,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农业大学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天津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咨询和录取结果查询方法
网站:tjau.edu
电子邮件:tjauzb@126
电话:022-23799551,022-23792191
东校区:天津市西青区金井路22号邮政编码:300384
西校区:天津市西青区金通公路19号邮政编码:300380
以上是招生网小编介绍的天津农业大学往年普通本科高职教育招生章程。更多关于天津农业大学往年普通本科高职教育招生章程的文章,请继续关注招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