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长江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 招生章程

【讲解】长江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 招生章程

来源:招生网 发布时间预测(数据为往年仅供参考):2020-07-28 14:07:27

为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一、学校基本情况1。学校名称:长江师范学院2。学校代码:10647 3。主办单位:重庆市人民***4。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会5。办学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6所。办学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莒县大道16号7。邮编:408100第二条学校基础条件优良,社会声誉良好,学校占地面积1739亩。有***、省级特色学校11所,省级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6个;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级科研创新平台55个,其中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重庆市研究智库3个,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5个,重庆市协同创新中心3个,重庆市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重庆市博士后研究中心2个,国际合作研究基地与省共建研究基地6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6亿元,纸质图书170万册,特色数据库67种,数字资源容量48TB。体育馆、美术馆、音乐厅、学生活动中心、实习实训场所等教育教学功能完善,确实是理想的学习场所。师资力量雄厚的学校有专任教师1248人,其中教授152人,副教授314人。364名医生;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市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全国***教师、重庆市名师、重庆市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等。50多人。此外,还有双聘院士2名,巴渝海外人才引进计划国际知名专家10名,专任外教20名。重庆有2个博士后研究中心;创新团队16个,其中省(部)级以上创新团队7个。近三年来,教师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等***项目63项,承担国家部委、重庆市科研项目550余项。专利申请720多项,授权630多项;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成果奖、***民间艺术山花奖、重庆市社会科学***成果奖、重庆市科学技术奖等省部级***科研成果奖50项。

社会声誉好的学校近三年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与科学作品大赛、***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中获得***奖项868项、省级奖项3073项。学校是“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毕业生不仅在考研、公务员考试、教师招聘考试等就业考试中成绩突出,而且以“下得来、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的良好形象著称。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

第三条组织和学校应当成立专门的招生***小组,全面***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小组由招生办公室组成,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四条招生范围和计划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信息。预留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1%,用于调剂各省(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第五条语言和体检要求1。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言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语言,但英语是学校比较好要学习的公共外语课程。2.所有专业不限性别比例和年龄。3.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教师专业的考生不仅要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还要参考省、市相关教师资格体检标准。第六条小学教育专业(重庆市农村小学普通教师定向培养)

小学教育专业(重庆市农村小学普通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采用本科提前分批录取,在校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免生活补贴,毕业后招聘就业定向考核。往年定向就业区县为涪陵区、梁平区、城口县、垫江县、武隆区、奉节县、巫山县、石柱县。

第七条录取基本原则:学校录取工作遵循“程序公开、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和“德、智、体综合考核,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八条录取规则1。学校严格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定录取学生。认可各来源省(市、自治区)规定的考生加分、减分政策。2.学校实行自愿省(市、自治区)顺序,按自愿原则优先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照“分数优先、志愿跟随”的原则录取。

3.对于进入档案的考生,学校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1)专业志愿者优先,优先考虑考生的专业志愿者,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

(2)参考单科成绩要求,考生所报专业要求考生单科成绩但考生未达到的,将根据考生其他专业自愿录取;

(3)调整志愿者是***一个志愿者。当所有考生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愿意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被转到招生人数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整的将被退役。4.报考英语、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实验班、双学位课程“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英语成绩应不低于英语单科总分的70%。5.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照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参加统一的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比如在我们学校有艺术类专业考点的省(市、自治区),考生也必须参加我们学校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考试,只有通过考试的人才可以报考我们学校。录取规则按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如果来源省(市、自治区)对录取规则没有特殊要求,那么我校的录取规则是: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校考成绩)进行选拔;报读艺术、音乐、舞蹈专业的考生根据专业成绩进行选拔。

6.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按所在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参加专业统一考试和文化考试,录取规则按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7.我校在江苏省的录取规则如下:(1)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是所选测试科目为B,要求测试科目为5合格,考生入档后的排序方式为先得分后等级;(2)艺术类:成绩在志愿合格线以上,学术水平测试4合格。8.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规则按当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布的录取规则执行。9.我校在浙江省的录取规则按当年浙江省公布的录取规则执行。第九条奖学金和贷款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和奖学金:综合评价***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经济困难、成绩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2.校长奖学金:高考成绩优异的学生可申请新的帆船奖5000元/人;在校表现特别***的学生,可申请1万元/人的学业成果奖。3.教师专业基本奖学金:每生30元/月。4.***学生奖学金:一等奖1200元/年;二等奖700元/年;三等奖400元/年;学习***奖200元/年。还有学生科技创新奖、学生先进个人奖等个人奖学金。5.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各种困难补助。在居住地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没有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可以在学校申请校园助学贷款。第十条毕业证书发放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将获得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长江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向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长江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十一条学费和住宿费

1.学校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学费为3100-11500元/年(根据不同专业不同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中公布。通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培养云计算专业人才)为中兴通讯公司校企合作班,学校另收培训费4000元/年。考生自愿选择申请。2.住宿费用标准为1000-1200元/年。3.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预测(数据为往年仅供参考)和实际住宿时间预测(数据为往年仅供参考),按月退还剩余学杂费和住宿费。第十二条联系方式学校网站:yznu

信息发布网站:zsb.yznu

招生电话:023-72791999

注册邮件:cjsyzsb@163

招生监督部门:学校***办公室(监察部),

联系电话:023-72792155、023-72790039第十三条特别声明:学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中介或个人代理招生。报名请直接联系我校招生就业处。

第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于长江师范学院往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长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上是招生网边肖介绍的长江师范学院往年招生章程。更多关于长江师范学院往年招生章程的文章,请继续关注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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