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河北经贸大学()招生章程 - 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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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招生网 发布时间预测(数据为往年仅供参考):2020-07-28 14:57:33

河北经贸大学(2019)招生章程

比较好章总则

比较好条为保障河北经贸大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教育部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高考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基本信息

1.学校全称:河北经贸大学

2.国标:11832

3.办学层次:本科,河北省重点大学。

4.学校类型:全日制公办高校。

5.主管单位:河北省教育厅

6.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邮政编码050061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北经贸大学普通本科招生。

第二章组织

第四条河北经贸大学设立本科招生***会,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普通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河北经贸大学本科招生***会设有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设在学生办公室,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六条河北经贸大学招生计划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招生政策。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如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在往年各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结合近几年本地生源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统筹制定当年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学校省级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第七条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身体健康要求,能够***完成理论课和实践课。

第八条河北经贸大学在转档时,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所作的加分,加分后根据投资档案的分数进行转档;但安排专业时不考虑加分,只根据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不含加分)安排专业。

第九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为主要录取依据,适当参考相关科目单科成绩。进入年级的考生专业安排: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跟着志愿走”的原则,志愿之间没有年级差异。当考生成绩相同时,将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进行排名,择优录取。如果所有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如果服从专业调整,将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转到未完成的专业,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不按照上述原则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退役。

第十条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文学、历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1.对内蒙古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零”的录取原则。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

2.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水平要求所选科目在2B及以上;会考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录取实行“先评分后排名”的原则。达到上述要求后,进入档案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排名靠后”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排名顺序为A+A+、A+A、AA、A+B+、A+B+、AB+ B+、B+ B、BB。年级一样,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

3.对于浙江省的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将各专业报考的考生在专业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档案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当考生成绩达不到填报的专业志愿时,不会进行专业调整,而是退役。

第十一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以当地省级教育招生部门制定的艺术类联考录取原则为准。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在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其中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5米,女生不低于1.65米。

第十二条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1.英语和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为英语语言,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的教学安排要求英语教学。以上专业不具备开设非英语语言课程的要求,建议非英语语言考生慎重申请。

2.人力资源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和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河北经贸大学和美国芝加哥协和大学联合举办。学制为四年。具体要求参见我校与美国芝加哥康考迪亚大学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被录取的考生录取后不得转专业。

第四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

1.学费说明:各专业学费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未定专业的学费由省物价部门核定。根据河北省物价局的统一安排,我校是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高校。各专业学费总额根据专业学年收费标准折算为专业费和学分费。正常(不含复读)完成专业毕业所需***学分的学生缴纳的学费总额不高于学年制下的学费总额(详见学校财务部门网站《河北经贸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专业费原则上按学年收取,学分费按学分计算。每学年比较好学期,学生按学年收费标准提前缴纳学费。学生完成学业或毕业后,一般会进行学费结算,多退少补。

2.我校采用学分制,按年预缴的模式收取学费,学费将根据毕业前的实际学分进行调整。每学年学费标准如下:

(1)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

(2)优势文科专业为5060元/学年,包括以下专业:

工商管理(会计、审计、财务管理)、法律(法律)、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金融、金融工程、投资、保险)、金融(金融、税务)。

(3)中外合作办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1.8万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专业1.7万元/学年。

(4)其他文科专业4600元/学年,其他理科专业(含外语、文学专业)4900元/学年。

3.住宿:住宿费用有两种:800元/学年和500元/学年。住宿由学校安排。

第十四条资助措施:

学校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建立了以奖、贷、助、勤、补为重点的完善的资助体系。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俭学、临时困难补助、大学生科研资助、学生大病救助、社会救助、学费补助等多项资助措施。有新生“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出生在河北省农村贫困家庭的学生,凭《扶贫手册》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材费。入学后,他们将响应国家义务兵役制的号召,按照国家政策给予学费补偿。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在***学习期间享受上述政策,在国外学习期间不再享受上述政策。详细信息请参考现行招生指南手册和学校招生网站。

第十五条学位证书:

1.普通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河北经贸大学将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本科生,将获得河北经贸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人力资源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和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同时符合河北经贸大学和美国芝加哥协和大学毕业要求,并符合中外合作办学具体要求的,可获得河北经贸大学颁发的国家本科毕业证书和管理学士学位证书,美国芝加哥协和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六条其他

1.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高考招生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2.学校没有预留本科招生计划。

3.根据教育部规定,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的新生,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招生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违规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如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河北经贸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邮政编码:050061

学校网站:heuet.edu

网站:http://zhaosheng.heuet.edu

邮箱:zhaosheng@heuet.edu

电话:0311-8765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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