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律师减刑和假释的程序如何规定

天津律师减刑和假释的程序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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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刑的程序:1、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无权决定对罪犯适用减刑,而只能向有关人民***提出对罪犯适用减刑的建议。2、对罪犯适用减刑的决定权由中级以上人民***行使。基层人民***无权决定对罪犯适用减刑。3、根据***人民***的司法解释,审理减刑案件的人民***因罪犯判处的刑种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1)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和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裁定。

(2)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以及被宣告缓刑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根据当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建议书裁定。

天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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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天津律师减刑和假释的程序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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