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年关于实施后辽宁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划转的批复

往年关于实施后辽宁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划转的批复

导读大家好,小保来为小伙伴们解答以上问题,2022关于实施后辽宁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划转的批复相信这个话题很多人都不知道吧,

大家好,小保来为小伙伴们解答以上问题,2022关于实施后辽宁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划转的批复相信这个话题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来一起看看吧

你厅《关于辽宁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做实后跨省转移问题的请示》(辽劳社函〔2002〕110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时,其个人账户资金的划转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规定》(劳办发〔1997〕116号)和《关于严格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政策的通知》(劳办发〔1999〕22号)文件执行。试点后,辽宁省与其他省(区、市)之间流动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划转暂按以下原则办理:

1.从辽宁省转入其他省(区、市)的,2001年7月1日后,账户规模扩大11%后,试行办法核算的个人账户资金累计额将全额转出(公式为:转出额=试行办法核算的个人账户资金累计额 11/8)。

二是从其他省(区、市)转入辽宁省,2001年7月1日以后形成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累计金额(按账户规模的11%)据实转出,辽宁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他省(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相关资料转出已建立的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而非8%折算,据实并入个人账户。

以上是小保为大家整理出来的,希望看了会喜欢。

  • 姓名:
  • 专业:
  • 层次:
  • 电话:
  • 微信:
  • 备注:
文章标题:往年关于实施后辽宁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划转的批复
本文地址:https://www.55jiaoyu.com/show-768354.html
本文由合作方发布,不代表展全思梦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展全思梦

热门文档

推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