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供商品住房需按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北京:新供商品住房需按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北京:新供商品住房需按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字体:小中大分享到:北京:新供商品住房需按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021-12-27 22:03:13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专电(记者郭宇靖)记者27日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为切实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努力缓解首都特大城市新市民和青年的住房问题,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发改委、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新建住房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的通知》。 通知要求,新增供应的商品住房需按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建住房需与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住房统一管理。

通知明确,在新供应的商品住房、安置房等项目中,每年要按照新供应住宅项目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相应的机动车停车位。其中,商品房项目以保障性租赁房为主,主要提供7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公寓和廉租房成套房源。

同时,为提高保障性租赁房的居住品质和居住环境,《通知》明确,配建住房与项目内其他住房的建筑立面布局、建筑密度、景观环境、绿化、风格、色彩、建材质量保持基本一致。分配住房原则上集中分配,以整栋楼、整单元为最小建设单元。实行装配式装修的成品房交付使用后,与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实行统一管理的其他房屋,享受同等的物业服务。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期间,北京将紧紧围绕住有所居目标,着力解决首都特大城市住房困难,着力布局交通便利、配套完善的人口和产业集聚区,补齐保障性租赁房短板,全面增加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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