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河南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 招生章程

【讲解】河南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 招生章程

来源:招生网 发布时间预测(数据为往年仅供参考):2020-07-28 14:22:56

比较好章总则

比较好条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我校往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河南科技大学(GB代码10464),注册地址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邮政编码471023。

第三条河南科技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国防科工总局与河南省人民***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国家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该校是一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以产业为导向、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涵盖理、工、农、医、经、管、文、法、史、教、艺等11大学科门类。

第四条往年入学的学生将根据录取专业和教学安排,分别在开元校区和西元校区就读。

第五条学校有权授予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并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河南科技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河南科技大学学位证书;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六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

第二章组织

第七条学校设立河南科技大学普通高技术人才招生***会,由******、校长、分管副校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师生代表、校友等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会的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决定招生计划、录取规则、预留计划使用原则和标准、特殊类型考生招录办法、符合条件考生名单、录取结果等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招生***会由招生工作***小组、监督检查***小组和安全稳定***小组组成。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根据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发展定位、招生专业计划调整办法等。,制定了今年的省级和专业计划,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的招生专业(类别)、招生批次和招生人数分别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不得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已由学校普通高新招生录取***会集体研究决定,通过“全国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调整使用,主要用于平行志愿报名且超过实施计划时进入档案的考生的录取。

第十一条学校有部分本科专业按类别招生。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以将专业类别填为专业。新生按同一专业类别入学,入学时不分专业类别中的专业,完成通识课程和学科平台课程后,根据学生的志愿、高考成绩、学校学习成绩等参加本专业类别的分流工作。,然后在这个专业类别中进入一个专业进行学习。

第四章申请条件

第十二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河南科技大学。

第十三条身体健康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应当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高考语言的语言要求: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含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言考生,日语专业为英语或日语考生;对于其他专业,新生入学后会安排英语外语教学。

第十五条艺体类专业考生应达到所在省艺体类统考本科学历和高考文化本科学历的***控制线。

第五章准入原则

第十六条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工程”进行招生。

第十七条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总分排序,参与专业安排。

第十八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模拟情况,确定档案移交比例,考生档案查阅比例如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5%;未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

第十九条档案考生专业安排原则:档案考生专业安排结合各专业录取条件,采用“专业清零”方式录取。即对于已经入档的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意愿,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择;b .对于已经入档的考生,如果比较好个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照第二个专业志愿录取,如果还是不能满足,按照第三个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一个考生的专业志愿全部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被计划不完整的专业录取;如果你不服从专业调整,你将被送回。

第二十条报考我校设计类、动画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对于艺术类专业未进行平行志愿注册的省份,如果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学生所在省份确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将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拔;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招标的省份,学校应当执行招标规则。

第二十一条报考我校音乐学、体育专业的考生,对于艺术类专业未平行志愿注册的省份,如果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学生所在省份设置的本科录取控制分数,将按照文化成绩之和乘以40%再加上专业成绩乘以60%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拔。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招标的省份,学校应当执行招标规则。

第二十二条对艺体类各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比例核算,根据专业培养需要,对考生相关科目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有特殊高考录取要求的省(区、市),学校录取原则如下:

(1)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五省考生按照当地招生政策和报名方式报考。

(二)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水平要求:2门选考科目为1B1B及以上,5门必考科目合格。

(3)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专业志愿1:1招生计划录取。

第六章奖学金收费标准和办法

第二十四条学校录取的新生,除中外合作办学和软件工程专业外,一律实行学分制学费管理。学分制学费由专业报名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收费标准按河南省***公布的刚刚标准执行。往年本科专业的年学费为:文史类专业4400元/人,理工类专业5000元/人,医学类专业5500元/人,艺术类专业8000元/人,其中部分优势学科学费将上调10%,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以学校公告为准。

中外合作办学对所有专业和软件工程专业实行学年学费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学费为18000元/人/年,软件工程学费为11000元/人/年。

住宿费暂定每人每年400元至1000元,住宿费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二十五条学校有健全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形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勤工俭学、减免减免、补偿保险等“奖、贷、助、勤、减、补、保”八位一体的激励多元化资助服务体系,确保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因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力支付学费的新生,可申请绿色通道正常办理入学手续。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试,复试合格者获得学籍。复试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录取资格。任何发现欺诈的人都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河南科技大学与三门峡市***联合设立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河南科技大学负责高校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录取的学生在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上课(学校地点:三门峡市萧山西路42号)。

第二十八条经河南省教育厅同意,河南科技大学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河南科技大学负责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90%的录取学生在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上课(学校位置:南阳市孔明路666号)。

第二十九条学校招生部门及联系方式

招生办:河南科技大学招生办

电话:0379-65627020,65627022,65627035

电话:0379-64231439

学校网站:haust.edu

电子邮件:zhsb@haust.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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