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陕西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 招生章程

【讲解】陕西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 招生章程

来源:招生网 发布时间预测(数据为往年仅供参考):2020-07-28 13:58:37

比较好章总则

比较好条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陕西中医药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本科医学院校。上级部门:陕西省教育厅。国家标准代码:10716。招生层次:本科。

第三条学校前身是1952年在安成立的西北中医学校。1959年升格为陕西中医学院,往年更名为陕西中医药大学。学校现占地面积796,675.3平方米,分为南校区和北校区两个校区。南校区位于西安市西咸新区西咸大道,北校区位于咸阳市未央中路1号。

第四条学校现有教学单位14个,直属医院2个,非直属医院24个。本科专业24个,医学、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等学科相互支撑、交叉融合。拥有中医药等5个比较好学科和6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形成了不同层次的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全日制教育、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等不同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

第五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后,毕业后将获得陕西中医药大学毕业证书,符合《陕西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细则》规定标准的本科毕业生将获得陕西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为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成立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会。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招生办)、监察处、学生处、会计处负责人,以及教师、学生、校友代表。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下从事招生工作。

第八条学校***和监察部门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专业

第九条招生计划: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预约计划: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预约计划不到总计划的1%,用于调整所有地方统考线上学生的不平衡。

第十一条招生专业:本科招生专业包括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中药学、药剂学、药物制剂、中药资源与开发、生物技术、应用心理学、食品卫生与营养、汉语言文学、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卫生服务与管理。

第五章准入规则

第十二条档案调取比例: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备案规则调取学生档案,调取比例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

第十三条体检要求:根据医学类专业的培养特点,建议残疾学生、肝功能异常或澳洲抵抗阳性者慎报,色盲、体弱者不宜报考。其他体检条件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外语:不限。根据学校的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招生后所有学生的外语课均为英语。

第十五条优惠政策: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录取专业化原则: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其志愿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上不满意的,可以接受志愿考生的录取;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如果比较好志愿未满,将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给已经转学的考生分配专业。排班线上的所有考生将按照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队,不分专业等级差异。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依次报出的比较好、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专业录取,上一个考生处理完毕后再处理下一个考生。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对于分数较低且所报专业全部满员,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予以退役。对于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分数和成绩择优录取。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详见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浙江招生简章:往年拟录取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层次专业名称计划数选考科目数选考科目范围本科临床医学32生物 化学本科中医学22生物 历史本科针灸推拿学22生物 历史本科中西医临床医学22生物 化学本科医学影像学22生物 化学本科医学检验技术22生物 化学本科预防医学22生物 化学

已转入学校的考生将根据专业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第十八条江苏录取规则:学校对江苏考生选考科目的要求如下: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其他建议选测科目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政治地理化学生物

已经转学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分配专业。所有符合转学线上选考科目成绩要求的考生,不分专业年级差异,按照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依次报出的比较好、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专业录取,上一个考生处理完后再处理下一个考生。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第十九条免费医学生录取规则:每个目标县为一个专业代码,专业化原则详见本章程第十六条。被我校免费医学定向录取的考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前必须与我校签订培训协议,同时与定向就业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培训协议将由学校在本批次录取后邮寄给考生;聘用协议由目标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供。因个人原因未签署协议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第六章费用、奖励、贷款和奖学金

第二十条收费标准:学校按照有关部门和专业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本科生3500 ~ 5000元/年,每学年报名时必须由学生缴纳。

第二十一条奖学金和贷款:学校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勤工俭学、社会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费补助等多种形式的奖补制度。在新生入学注册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学校联系方式:电话:029-38185360(传真),029-38184259;地址:陕西省市西咸新区西咸大道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712046;网站:http://zs.sntcm.edu;咨询邮箱:992754984@qq;咨询QQ:992754984;微信公众号:sntcmjwc。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往年4月16日

以上是招生网边肖介绍的陕西中医药大学往年招生章程。更多关于陕西中医药大学往年招生章程的文章,请继续关注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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