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海南医学院招生章程 - 招生章程

【讲解】海南医学院招生章程 - 招生章程

来源:招生网 发布时间预测(数据为往年仅供参考):2020-07-28 14:08:06

比较好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比较好所学校全称:海南医学院;学校代码:11810;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本科;学校类型:普通高校。

第二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邮编:571199。

第三条海南医学院位于海南省省会海口市,有着71年的办学历史,肩负着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南海战略培养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的重任。

学校西校区占地628亩,桂林阳校区规划面积近千亩。有4家直属医院,床位7800余张;具有博士教育、研究生教育、国际学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多层次教育资格;临床医学一级学科现有博士学位授权点;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中医学、生物学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学、药学、口腔医学等5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2万余人;校本部现有教职工1106人,其中专任教师678人,高级职称507人,硕士785人,***科学院院士7人,长江学者3人,国家“千人计划”专家1人,***特殊津贴专家12人,国家1亿人才工程人选4人,“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人选4人,海南省***人才5人,同时聘请国内外院士、知名学者。

是首批国家***博士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教育部首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本科院校和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拥有一批***认证专业、***特色专业、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科普教育基地、省内首家***联合研究中心,以及一批省级重点学科、省级特色专业、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教学团队和省级精品课程;学校还设有7个院士工作站和2个博士后研究中心;与香港大学合作建立海南医学院-香港大学热带传染病联合实验室;学校共主办6种期刊,其中《亚太热带医学杂志》(英文版)和《亚太热带生物医学杂志》(英文版)已进入包括SCI在内的所有国际***检索数据库,《急性疾病杂志》(英文版)已进入ESCI,《海南医学院学报》影响因子在中文科技期刊引文报告(核心版)中排名比较好。往年,学校临床医学学科成为海南省比较好个进入ESI全球前1%的学科。

第四条招生专业

1.本科层次:往年招生专业27个,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儿科、精神病学、临床药学、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康复治疗、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助产学、卫生检验检疫、药学、中药学、海洋药学、劳动和社会保障。

2.高职(专科)层次:往年招生专业7个,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助产、药学、药品服务与管理。

第二章招生机构和监督机制

第五条学校应当设立招生***会,负责学校招生的组织***。在该***会下,招生办公室隶属于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普通高等教育学院和学院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六条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

第七条经教育部审批,学校往年将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各省、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及相关要求以来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八条高校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同轮“平行备案”的考生,将视为高校志愿同一顺序。对于没有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将严格按照考生报考高校的意愿录取,即比较好志愿的考生优先录取,比较好志愿不足的考生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以此类推。没有大学志愿等级。

第九条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录取,不存在专业志愿等级差异。当所有专业志愿无法录取时,服从专业志愿的考生将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中被学校录取;不服从专业志愿调整的考生原则上予以退役。

第十条部分实施高考选修科目和录取方式改革的试点省市,按照我省我校公布的选修科目和我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录取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原则上应认可各省(区、市)招生部门,录取以考生成绩为准。

第十二条体检要求:严格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三条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到校者,应在学校报名截止前持书面报告及相关证明向学校招生办请假。原则上,假期不应超过两周。逾期不请假或请假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四条新生报到时,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者予以学籍注册。三个月内重新审查资格。复试不合格者将按差额处理,直至取消录取资格。任何通过欺诈或徇私获得学生身份的人一经核实将被取消资格。

第十五条招生后,学校将按照培养计划培养学生。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国家承认的海南医学院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国家承认的海南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六条学校按照***批准的收费标准对普通本科和专科学生收费,具体如下:

水平

学费

酒店费用

医学类

非医疗

4任剑

6任剑

本科课程

6000元/生/学年

620元/生/学年

400元/生/学年

1000元/生/学年

职业培训学院

6000元/生/学年

720元/生/学年

***预科课程

400元/生/学年

注:以上收费按海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同时设置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具体按教育部、海南省教育厅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我校外语教学只提供英语,学士学位要求英语水平。建议高考语文科目属于其他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录取结果及其他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查阅:

科室:海南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898)66895588

电子邮件:hnyxyzs@163

网站:hainmc.edu/zs/

监督电话:(0898)66893743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我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招生事宜。对于招生问题,请直接联系我们的招生办公室,否则,学校将不承担任何后果。

第二十一条学校以前的招生章程与本章程有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海南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上是招生网边肖介绍的海南医学院往年招生章程。更多关于海南医学院往年招生章程的文章,请继续关注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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