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内蒙古医科大学章程 - 招生章程

【讲解】内蒙古医科大学章程 - 招生章程

来源:招生网 发布时间预测(数据为往年仅供参考):2020-07-28 14:52:43

内蒙古医科大学招生章程(往年)

比较好章总则

比较好条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障公平、公正、公开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内蒙古医科大学普通本科、高职院校招生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内蒙古医科大学。

第三条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0132。

第四条学校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呼和浩特市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华校区(呼和浩特市新华街5号);锡林校区(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南路60号)。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研究生、普通本科、高职、继续教育。

第二章组织

第七条内蒙古医科大学成立了由校***、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处、纪检监察审计处、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和校友组成的招生***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研究学校招生规模,包括标准、条件和实施细则;充分发挥他们在***管理和监督中的作用。

第八条内蒙古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普通本科和高职院校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九条内蒙古医科大学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和聘请的社会监督员对招生现场进行检查,并由第三方对招生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准入规则

第十条内蒙古医科大学招生工作遵循“程序公开、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的原则,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专业志愿者”录取规则。区外考生按“分数优先”录取规则录取,各专业之间不存在专业志愿等级差异,区外各省比例设为1:1。综合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按照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我校开通了咨询投诉渠道,及时回应各类问题;建立招生责任制,校长会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二条英语专业只能招收外语为英语的考生,英语单科笔试成绩详见当年招生简章,其他专业外语不限。

第十三条少数***预科班学生入学一年,成绩合格的毕业生,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平均学分)划分为各批次本科专业。

第十四条任何专业都不存在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同一批次录取***控制分的,优先录取比较好志愿考生。比较好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在第二志愿考生建档后不受影响。

第十六条在考生排名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文科考生按照语言(蒙古语A或朝鲜语)、文科综合、外语(蒙古语-朝鲜语授课考生考外语,语文考试三级成绩高者)和文科数学进行选拔。理科考生根据理科数学、理科综合、汉语(蒙古语A或朝鲜语)和外语(蒙韩语言教学考生考外语,汉语考三级成绩高者)进行选拔。

第十七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整的,视为不服从专业调整。

第十八条体检标准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

第十九条统考成绩符合录取标准,但体检不符合所报考专业要求的考生,将转入符合其他专业录取要求并服从专业调剂的其他专业。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按照规定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后不能正常学习或体检时被发现造假的,将按学籍管理等相关规定处理。,直到他们的录取资格被取消。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执行有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关于加分或者减分备案的政策规定。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学校执行自治区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地方、专科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专业介绍、招生来源计划等详细信息,请参考当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四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

第二十五条学历证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二十六条招生咨询电话:0471-6636217、6657650、6653318。

第二十七条学校网站:immu.edu

学校招生信息网网站:https://pgzs.immu.edu

附上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以往内蒙古医科大学关于招生的要求和规定与章程有冲突的,以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内蒙古医科大学负责解释。

以上是招生网边肖介绍的关于往年内蒙古医科大学章程的问题。更多关于往年内蒙古医科大学章程的文章,请继续关注招生网!

  • 姓名:
  • 专业:
  • 层次:
  • 电话:
  • 微信:
  • 备注:
文章标题:【讲解】内蒙古医科大学章程 - 招生章程
本文地址:https://www.55jiaoyu.com/show-251180.html
本文由合作方发布,不代表展全思梦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展全思梦

热门文档

推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