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长沙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 招生章程

【讲解】长沙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 招生章程

来源:招生网 发布时间预测(数据为往年仅供参考):2020-07-28 14:17:02

长沙理工大学往年招生章程

比较好章总则

比较好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长沙理工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长沙理工大学”,学部代码10536,英文名长沙理工大学。

第三条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会长沙,有云塘、金盆岭两个校区。注册地址:湖南***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二段960号,410114。学校网站:csust.edu

第四条经教育部批准,原交通***沙交通大学与原国家电力公司长沙电力学院于2003年6月合并组建长沙科技大学。学校是由***和地方共同创办,以湖南省***管理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学校具有本单位大学生、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教育培训资格和相应的学位授予权。

第六条章程涵盖的普通本科招生类别为:普通文理类、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少数***预科班、mainland China新疆班、新疆合作项目、国家专项、地方专项、中外合作办学等。

第七条我校培养的普通本科毕业生由长沙理工大学颁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及其职责

第八条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小组,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事务、纪检监察的学校***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对重大招生事项作出决策。它是普通本科招生的***和决策机构。同时成立了普通本科招生***会,有教师、学生和校友代表参加。它负责研究和审查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学校的本科招生,维护招生的公平和正义。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决策咨询、***管理和监督机构。

第九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小组由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监督办公室组成。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和学校的招生政策和制度,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办设在纪检监察部,主要职责是全面监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编制招生计划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和少数***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生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专业计划和学生计划。学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按省份和专业由省招生办向社会发布。

第十一条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并按规定预留少量计划均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总额的1%,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实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考核、综合评价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根据省级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成绩(包括经省级招生办公室确认的全国高考加分)进行建档。根据学生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各省(区、市)的备案比例,具有自愿备案顺序的省(区、市)备案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的120%。平行志愿中各省(区、市)建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四条对符合录取标准的非特殊考生,学校将按照考生省级招录和备案结果的排队顺序进行报名和退回。根据报考档案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具体情况,按照分数优先和志愿原则确定录取专业,专业志愿不存在年级差异。在同一专业录取中,如果考生成绩相同,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将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如果各科成绩完全相同,将采用预约计划录取。不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调剂到其他专业。不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者且不服从调整的考生将被退役。

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将按照专业自愿的原则录取。实施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按照学生所在省(市、区)备案规则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分批次按顺序进行志愿建档,在比较好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接受非比较好志愿考生,按建档结果进行。如果合格的非比较好志愿候选人仍然缺少学生,将征集志愿者。根据平行志愿者提交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会征集志愿者。志愿者招募和高校志愿者转岗后仍有不足,剩余计划将转到生源质量好的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学校不限制男女生比例;报考非外语类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不限外语,学生入学后以英语为比较好外语教学。

第十七条特殊类型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制定的具体招生简章执行。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0.6+文化高考成绩*0.4)从我校组织专业考试(校考)的省份中择优录取,专业成绩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鼓励专业成绩***的考生积极报考。专业校考平均分90分的考生,达到省招生办规定的录取控制标准(***录取分数线预测(数据为往年仅供参考))的,在我校优先录取。专业学校考试平均成绩为85分的考生,将获得综合成绩加20分的政策。

对于我校不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考生美术专业成绩以其省统考成绩为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综合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0.6+文化高考成绩× 0.4)进行评选,同等条件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凡来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省招办确定的计算原则执行。

第十八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政策,只有志愿报读该专业的考生才会被录取,录取后不能转其他专业。本专业核心课程采用英语授课,要求考生会说英语,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满分的70%。

第十九条少数***预科班应当按照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实施。学前班学生在学前班训练时不分专业;预科学习结束,考试合格后,学校根据预科培养期间的学习成绩和表现,结合学生的志愿,确定专业,转入本科学习阶段。

第二十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我校按要求制定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学校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收取。由于招生计划是在年度专业收费政策之前发布的,我校随招生计划公布的收费标准均为上一年度标准,考生入学时以省物价局新核定的标准为准。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试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资格。任何发现欺诈的人都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对于艺术类新生,专业复试应在报名后一周内进行。如发现不合格或违法人员,其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第二十三条被录取学生在我校规定的招生报名日期后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招生资格,不予录取。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学校本科招生官方网站:http://zs.csust.edu,招生咨询电话:0731-85217402,85217405,联系电话:0731-85256175(也可传真),电子邮箱:cslgzb@qq,学校招生监督办公室电话:0731-85258529。通过本科招生网和长沙理工大学阳光招生微信官方账号,发布招生信息、选拔录取结果。

第二十五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者个人招生,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从事非法招聘、宣传活动的中介组织或个人,我校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长沙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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