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渊洁为维权停刊《童话大王》的背后

郑渊洁为维权停刊《童话大王》的背后

郑渊洁为维权停刊《童话大王》的背后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郑渊洁为维权停刊《童话大王》的背后 2021-12-23 09:44:11 来源:新华网

36岁的童话大王即将停刊。12月15日,***作家郑发微博称,“1985年创刊的《童话大王》杂志,往年1月停刊”。

郑告诉“新华视点”,他希望停止出版,以唤起更多的人和有关部门关注商标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童话大王》杂志受访者供图

为36年的维权童话创作“结局”

1985年5月《童话大王》创刊,比较好期出版了《牛新传》、《棋坛新牛》、《颐和园里的皮皮鲁》、《陆熙熙送别王昭君》等

郑告诉记者,《童话大王》已出版495期,总印数超过2亿册。在过去的36年里,为了办好一份期刊,他几乎从未停止写作。

郑说,皮皮鲁系列书刊总销量超过3亿册,影响了几代***读者。现在,《皮皮鲁》系列丛书依然畅销。此外,相关影视作品的市场影响力也相当惊人。

皮皮鲁和鲁西西是很多读者的童年记忆。有网友说:“小时候最期待的是每月童话大王,三块五过马路在对面街角买。”还有人说:“橙蓝系列我都收藏了。”

在很多读者眼里,郑对童真的尊重,独特的教育理念,无标签的人物塑造,最能打动人心。

上一期的《童话***》刊登了牛的新传记。此外,在郑的一封信中,他向读者解释了停刊的原因:“很抱歉我已经66岁了,精力有限,只能通过停写月刊的方式,将全部精力投入到与皮皮鲁的第7197328号、童话大王的第8229932号、舒克的第5423972号商标的斗争中。”

很多人惋惜“童年已经结束”,更多人支持维权:“文学作品中原创内容的抄袭,和偷窃一样可恶,应该严惩。”“商标权保护是值得争取的事情。”

多年维权“斗士”

事实上,这并不是郑比较好次为保护知识产权而战。多年来,从打击盗版图书到版权诉讼,再到捍卫商标权,郑一直站在维权的比较好线。

郑说“它遭受了各种形式的侵犯”。他说,一些商家利用自己的文学角色名,擅自注册企业名称或商标,侵权企业遍布全国,不断有读者向他提供各种侵权线索。

他给记者讲了一个故事:“有一次,我在商场里看到一家叫鲁西的卤肉店。服务员拿着牙签肉说,请尝尝鲁西(鲁西西)的胸脯,我说吃不了。他说如果不喜欢陆西西(陆西西)的胸,可以吃陆西西(陆西西)的腿。我不能笑也不能哭。”

郑认为自己是***原创文学角色名称注册商标最多的作家之一。

据他统计,近几年侵犯其作品的商标有672个。“有人注册皮皮鲁商标卖猪皮,有人注册舒克商标卖内衣,甚至有人注册皮皮鲁牲畜人工授精商标。”

郑案中的被告在法庭上供图

20年来,他“要么维权,要么在维权的路上”,真正成功的只有16个。据他统计,成功维权平均需要6年时间预测(数据为往年仅供参考),聘请律师的费用约为9万元。

据郑称,郑州皮皮鲁西餐厅擅自注册皮皮鲁商标,14年维权成功;北京味鲜宝公司利用谐音成名为陆熙熙维权10年成功。南京舒克贝塔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擅自注册舒克贝塔商标销售鼠粮,维权9年成功。

商标纠纷中的法律纠纷

郑说他在1981年创作了《皮皮鲁》, 1982年创作了《舒克》, 1985年创作了《童话大王》杂志。皮皮鲁、舒克、童话大王商标分别于2010年、2009年、2011年被他人注册。

记者了解到,“皮皮鲁”被注册为第29类肉类、肉干等产品,“童话大王”、“舒克”被注册为第25类服装、西服等产品,而郑此前并未注册相关商标。

之后,郑分别对这三个商标提出了无效宣告申请,但裁定各不相同。记者梳理多份此前的法律文书发现,相关裁定或判决支持郑的主要理由是,他人注册的商标侵犯了人物姓名享有的“在先权利”。

郑多起商标权案件的代理律师、北京市永哲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认为,根据《商标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相关商品上不得使用《路西希》、《童话大王》、《舒克》等知名度较高的作品、角色名称作为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是权利人许可或者与权利人有特定联系的商标。

舒克贝塔角色形象受访者供图

相关裁定或判决不支持郑的主要理由是:相关商标的使用人不属于“夸大宣传”,不属于“欺骗性”标志,不属于“危害社会主义道德或者造成其他不良影响”。

此外,提出商标无效宣告还有法定期限。部分争议商标在郑提起诉讼时,已注册五年以上,并主张超过法定期限,故不予支持。

为什么郑的一些维权诉求得到支持,而另一些却没有?执政标准是什么?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晓阳律师解释,在往年的“皮皮鲁案”中,***基于“公共利益”,认为“皮皮鲁”的注册仅损害了特定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应当审查的是商标本身是否可能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负面和消极影响,不宜考虑到商标使用结果导致的消费者误认和错误购买,故对郑不予支持。

往年的“舒克案”,***依据的是“在先利益”。因此,对于类似的案件,基于不同的考虑和出发点,***对同一案件作出了不同的判决。

不是孤立的案例

事实上,郑的商标权保护问题并非孤例。

除了文学角色,随着近年来影视IP的流行,利用影视作品名称申请注册各种商品和服务的商标也越来越普遍。

据了解,《花样年华》、《生活大爆炸》、《权力的游戏》、《华》、《无间道》已在化妆品、背包、电脑游戏软件、零食、防盗门等不同类别的商品和服务中申请注册。

此外,奥运***的名字“雷神山”、“火神山”等医院也被注册了商标。商标注册甚至已经发展成为一项业务和一个产业。

在***的网上裁判文书上,以“在先权利”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可以检索到26971篇文献。以“恶意注册”、“商标”为关键词,可检索到2985篇文献;以“注册商标”为关键词,可检索到1343篇文献。

业内人士认为,鉴于作品名称保护的难度,其被注册为商标后,很难通过其他在先权利进行维权。只有提前注册,早做防范,但这样必然会增加成本。

在宋晓阳看来,任何权利主体都可以为了商标权的保护而不断注册新的类别,但作家将其知名人物注册为全类别商标并不现实。建议选择性优化注册结构,引入专业团队,维护个人认为重要的角色商标权益。

郑认为,商标侵权的主要问题包括:核准注册商标的人自由裁量权大,提出无效宣告有法定期限,维权成本过高。

皮皮鲁鲁西西角色形象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郑维权事件对文化领域知识产权及其衍生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具有典型意义。”清华大学发展规划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董伟认为,一方面,要依法保护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要发现问题,理清认识,逐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前不久,《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推进知识产权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工作。

郑建议,应建立更严格的黑名单制度,对相关新应用进行严格监管;修改无效宣告法定期限的规定;缩短诉讼时间预测(数据为往年仅供参考);进一步加大立法和司法层面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董郁认为,随着创意产业的发展,未来类似的问题还会不断出现,相关部门应该及时做好政策储备,明确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建议区别对待存量和增量,确保司法公正执行;对于新的侵权案件,要加大打击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更大的代价,引导各方形成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记者、、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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