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湖北工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 招生章程

【讲解】湖北工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 招生章程

来源:招生网 发布时间预测(数据为往年仅供参考):2020-07-28 14:20:13

比较好章总则

比较好条为进一步实施“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教育部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湖北工业大学”(GB代码:10500),英文名为湖北工业大学。是湖北省重点多科性大学。

第三条学校于1952年开始办学,是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1978年获得学士学位,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自1993年起,参与清华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东北大学等高校博士生联合培养。往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第四条章程涵盖的招生类型为: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含艺术类本科、高水平运动队、少数***预科生、mainland China新疆班、新疆定向生、国际合作教育项目等)。),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等。

第五条学校招生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招生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学校招生***会由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和校友代表组成。学校招生***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和决策机构,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招生的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对重大招生事项作出决策,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学校招生***会设有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起草招生计划;分解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组织单独入学考试;落实招生工作;组织新生入学资格考试等。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我校遵循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招生政策,按照优化招生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兼顾各省应届高中毕业生人数和各省考生占全国招生总数的比例、招生质量和历年就业情况等。,并结合我校近年来各地招生计划编制今年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

第十条在湖北省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预留了少量计划,用于调剂各省(区、市)生源不平衡的情况。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学生热情高、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四章入学考试(考试)

第十一条普通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报名需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课。港澳台考生须参加***联合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考试。

第十二条报考美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所在省(区、市)美术基础统一考试。

第十三条单独考试录用的高水平运动队,应当参加学校组织的运动水平测试,参加测试的高水平运动员应当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关证书。

第五章准入规则

第十四条学校美术类为湖北省首批艺术类本科学生,文科类为湖北省首批文科类本科学生,湖北省外批次以各省(区、市)招生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录取时以各地指定的相应批次的录取分数线预测(数据为往年仅供参考)作为录取资格线,根据各地学生情况确定实际录取分数线预测(数据为往年仅供参考)。

第十五条各省、各专业学校招生计划应当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进行,生源特别丰富的省(市、区)按照预留计划依次录取,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审议、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省(区、市)招生文件规定的建档比例查阅考生档案;其中,高水平运动队和单独考试报名的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计划和班次名单由学校提供给各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办)。对于按照国家和省(区、市)有关政策规定提高分数的考生,学校将在录取时认可其加分。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不安排省级和专业计划,不承认高考所有加分和分数。

第十七条确定考生专业录取时,以申请结果为准,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顺序依次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江苏省普通考生专业安排原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安排采用“专业自愿清零”的方式)。如果考生的专业不能令人满意,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成绩在本省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如果你不服从专业调整,你将被送回。

第十八条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省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必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的要求。志愿者规则遵循学生本土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

第十九条录取时志愿生人数不足的,采取招收志愿生的方式录取。

第二十条湖北省艺术类考生需通过湖北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根据省招生办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综合换算后的分数(湖北省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 40%) * 2和专业志愿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进行选拔。

第二十一条对非湖北籍艺术类考生,我校认可各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联合)考试成绩。根据考生的建档分数和专业志向,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进行选择【建档分数按照我校规定的各省录取批次统一折算标准执行;如无统一折算标准,综合成绩为省统一(联考)考试成绩的*60%+分。

第二十二条通过未单独报名的高水平运动队考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所在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录取资格线或***录取线。学历合格,并按高等级考试成绩顺序录取。

第二十三条华侨、港澳台省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录取;新疆少数***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和就业导向学生的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言类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外语类考生。但原则上,学生入学后必须安排以英语为比较好外语的教学,建议非英语语言考生认真填写。

第二十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校坚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人文情怀、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招生专业有十大类,实行宽口径、强基础、强能力、高质量的塑造过程。大学四年期间,学生前期学习专业公共课,后期根据学生意愿进行专业培养,学习专业课。主要培养专业包括:机械(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工程)、电子信息(含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化学与制药(含化学工程与技术、光与化学工程)、材料(含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含生物技术与生物工程)、土木工程(含土木工程与工程管理)。工科、环境生态工程)、计算机(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信息安全)、设计(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工商管理(含市场营销、会计、人力资源管理)等按专业招生。

第六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七条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应在报到日前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请假后两周未报到者(以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名时间预测(数据为往年仅供参考)为准),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如果学生在复习期间被发现弄虚作假,将被取消复习资格,取消学籍。

第二十九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必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和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报省物价部门备案后,以我校财政部门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三十条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爱好和自由发展的需要,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校为学生提供比较好学期结束和第三学期结束两次转专业的机会,符合要求的可以转新专业。

第三十一条学校提供各种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建立了完善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助学金、减免学费、勤工俭学为辅的资助体系。

第三十二条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的学生,由学校授予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要求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陆离南28号

电话:4000274620/027-59751111

学校邮编:430068

学校网站:hbut.edu

招生网站:http://zs.hbut.edu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仅适用于我校往年普通本科招生,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招生***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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