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虚拟货币挖矿再出重拳 这类行为或加征惩罚性电价

整治虚拟货币挖矿再出重拳 这类行为或加征惩罚性电价

整治虚拟货币挖矿再出重拳 这类行为或加征惩罚性电价字体:小中大分享到:整治虚拟货币挖矿再出重拳 这类行为或加征惩罚性电价2021-11-16 13:20:19来源:******网

“对执行居民电价的单位,如发现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将研究对其实施惩罚性电价。”11月16日,国家******发言人孟玮在***发布会上表示。

孟玮说,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的,没有法律上的补偿和强制,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该也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

今年9月,***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应对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其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

孟玮指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虚拟货币“挖矿”危害极大。虚拟货币“挖矿”能耗大,碳排放量大,对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没有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此外,虚拟货币生产和交易所衍生的风险越来越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给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了严重的不利影响。

孟玮表示,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对于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推动节能减排,如期实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为坚决落实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宣部、***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明确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往年版)》和《淘汰类》,要求采取有效措施,

11月10日,国家***组织召开了虚拟货币“挖矿”治理专题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虚拟货币“挖矿”监测整治情况,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要求各省区市切实承担属地责任,建章立制,注重监测,清理整治本地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严查国有单位机房涉及的“挖矿”活动。

孟玮指出,下一步,将以行业集中挖矿、涉及国有单位的挖矿、比特币挖矿为重点进行综合整治。对执行居民电价的单位,如发现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将研究对其实施惩罚性电价,形成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高压态势。(记者李)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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