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中考加分政策

长治市中考加分政策

如果中考考生能够获得加分,那么中考考生进入心仪学校的机会可能会增加。以下是边肖整理的长治市中考加分政策,供大家参考。

加分政策

在长治市参加中考的具体加分政策如下:

(一)、台湾省省属“少数***”初中毕业生,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加15分。

(三)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投档。

(四)夫妻双方及子女均属农业户口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报考本县(市、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录取时中考成绩加10分。

(5)烈士子女为中考考生,录取时中考成绩加20分。

(六)往年5月5日前,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全国中小学计算机制作活动获得省一等奖并获得省级以上***学生***、三好学生称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当年中考成绩上加5分。

(七)往年5月5日前,参加省教育厅、省体育局联合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并获得初中阶段个人前六名或集体重点选手前三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当年中考成绩上加10分。

(八)、军人子女参加中考的考生按下列规定办理:

1.在国家和西藏自治区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的解放军总部指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驻岛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危高危岗位工作的军人和烈士子女,中考时可按批次录取分数线预测(数据为往年仅供参考)10%减分。

2.作战部队、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三类海岛部队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战时荣获二等功或三等功的军人的子女,为中考考生,可按批次录取分数线预测(数据为往年仅供参考)5%的标准降低分数。

3.国家和西藏自治区划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海岛,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危高危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平时获得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为中考考生。根据本人申请,可以回父母原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按照前两款规定的比例减分。

4.前三款规定以外的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中考考生,当年中考成绩加10分。

中考加分政策不予累加。中考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政策的,按***项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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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长治市中考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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