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讨薪人:担心离开工地就再也要不回钱

年底讨薪人:担心离开工地就再也要不回钱

年底讨薪人:担心离开工地就再也要不回钱字体:小中大分享到:年底讨薪人:担心离开工地就再也要不回钱2022-01-26 07:46:53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冬季铲除拖欠工资专项行动让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安全返乡,但仍有人在为“工资”发愁

年终工薪族:担心离开工地后再也拿不回钱。

“我们拿到钱了,谢谢关注。”虎年春节前不到一个月,来自四川眉山的一家建筑企业负责人王福终于拿到了总包单位发的60万元工资。“哥哥们可以安心过年了”。

往年11月以来,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铲除拖欠工资冬季专项行动,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安全返乡。

对于近2.9亿农民工来说,拿到钱过上好日子,是最简单的愿望之一。然而,年关将至,记者通过全国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提供的线索发现,在建筑工程领域,仍有不少农民工为“讨薪”发愁。有些项目虽然停工了,但他们还是留在工地领工资,有些去了异地,希望在春节前为工人和自己公平公正地回应。

担心离开工地后,再也拿不回钱。

1月17日,是4月9日的冬天。天还没亮,50岁的胡文星就早早出门了。开车不到一个小时就发工资了,老胡心里有点忐忑,担心这次还是拿不回欠的100多万工资。

老胡的微信叫“楼郎”,做了近30年的木匠。他常年和20多个亲戚朋友一起“战斗”到各个工地。往年3月至12月,他们在河北省定州市某项目工作。眼看春节就要到了,工资还没着落。

“元旦前,包工头说施工单位等春节前结算。”老胡说,大家还是担心,就和包工头一起去工地找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只说再等等,没敢承诺春节前结算。”胡文兴说,1月初,他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问题,但几经周折,至今没有审批函,大家只能干着急。

公开资料显示,胡文兴的项目由保定德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承包商为河北保定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易县华硕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张成和七八个工人也在往年5月到往年8月在这个项目里做钢筋工,“目前欠了17万”。

据他介绍,从去年8月份开始,有工人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拖欠工资。每个人都有很大的意见。“欠款不仅是往年的,还有往年的”。

相比胡文星、张诚等人,远在吉林四平的王军运气要好一些,虽然讨薪过程同样曲折。

在腊月,四平的***温度达到零下20摄氏度。工程早在往年9月就停工了,但为了拿到工资,江苏南通的王军和其他7名工人选择住在工地的活动板房里,没有暖气,靠“小太阳”和厚厚的棉袄支撑着。

“我们是前年3月份开工的,前4个月每个月领3000元生活费,后来就没了。”王军数了数拿到的钱,干了近两年,一共拿到19423元,还差81376元。

去年春节,王军因为疫情没有回家。今年大家都盼着早点回去和家人团聚,但又担心离开工地后再也拿不回工资,只能选择暂时留在东北。

“劳务公司的人总是说再等两天。”王军说,比较好节课是几个月。往年12月2日,他们到四平市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拖欠工资问题,先后提交了劳动合同、工资登记表等材料。一个多月后,他们几次去劳动监察大队询问进展。

经过当地有关部门的协调,1月14日,王军和他的工人终于全额拿到了拖欠的工资。

越做越拖,可能会陷进去。

“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施工方通常不会拖欠农民工工资。”山东某建筑企业负责人杨阳洋表示,工程款支付不及时、不充分是企业难以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主要原因。

杨洋举例称,其公司往年中标两个房地产建设项目,暂定合同金额近6亿元。施工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条件为:“合同价格的40%在开工日期起12个月内支付;自开工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格的70%……”目前,两个项目施工产值超过3.4亿元,按约定应由发包人支付约2.4亿元,但实际只支付了1.3亿元,公司已支付2.1亿余元。

“过去一年,原材料大幅上涨,银行贷款困难。我们投了这么多钱在上面,压力非常大。”杨阳洋说。

一家江西建筑企业在宁夏的项目办负责人周敏也表示,在疫情和房地产政策的多重影响下,企业的资金周转本身就很困难,如果投标时无法判断项目业主的资金是否充足,就有被“套牢”的风险。

“我们在投标时,只能根据项目业主公布的资金来源,比如财政拨款,来判断是否充足,但无法核实真实性。只要工程开工,人进场,就会产生人工成本。如果这个时候施工方缺少资金,我们施工企业会很难过。”周敏说。

事实上,建筑领域很多项目存在低价合同、超执行,总承包方按照低价合同支付,导致建筑企业资金短缺,影响农民工工资正常发放。

王福的公司常年在建的项目差不多有四五个。目前拖欠工程款超过1000万,只能靠自有资金运作。因为做的工作多了,耽误的项目多了,所以不敢承接更多的项目。

一旦上了法庭,生意就没了。

在河南郑州某项目做墙面抹灰的曹林,和同一个工地的28个老乡,被拖欠工资累计44.3万元。经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向施工单位追回8万元。

“一个工作人员建议我们去***起诉。农民工出来挣钱,怎么请得起律师?”曹林说。

2013年11月,来自四川泸州的黄晓东承包了贵州黄果树风景区教师住宅小区的部分劳务项目。

据了解,该项目由贵州金盛智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贵州六盘水市政工程公司承建。

该项目于往年1月落户。黄晓东提供的结算清单显示,六盘水市政工程公司应支付他共计547万元。

黄果树风景名胜区教育局往年1月15日发布的信访问题回复称,投资方拟于当月月底前募集300万元至400万元,用于解决项目工人工资。那一次,黄晓东收到了90万元。

往年4月,黄晓东将六盘水市政工程公司告上法庭。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县人民***经审理查明,六盘水市政工程公司欠黄晓东4578561.1元。往年,安顺市中级人民***对此案二审后维持原判。

但到目前为止,黄晓东只收到了一小部分资金。为了索要这笔服务费,近年来,他多次往返于四川和贵州之间,仅两次就拿到了共计42万元,尚有415万元未还。“年年发工资,很无奈很无奈。”他说。

“共有200多名工人参加了这项工程的建设。每年都有工人找我要工资。我把所有的亲戚朋友都借了,加上银行贷款,拿到了60多万,不过是杯水车薪。”黄晓东说,一些工人甚至对他采取挑衅行为,因为他们没有得到报酬。

已经成功拿到60万工资的王福透露,他们在成都还有一笔50万的工程款拖欠了三年,正在走司法程序。他坦言,建筑企业一般都是中小型企业。为了能够和大企业长期合作,除非万不得已,他们不会撕破脸皮去申诉。“一旦他们撕破脸到***,以后这个企业的业务就不接了”。

制度在不断完善,多重因素导致执行不力。

近年来,随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实施细则》、《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等一系列文件的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

但不少受访者反映,相关制度在实践中需要进一步发挥作用,特别是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审计、履约担保等方面,存在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虽然施工总承包方按照相关规定开设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支付本建设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但何时拨付资金、拨付多少由他自己决定。银行和施工单位都管不了,也不想多惹麻烦。”上海一家建筑公司的负责人李泽说。

为稳步有序推进建筑企业工程复工,住建部于往年初发布通知,规范工程价款结算。通知称:“***和国有投资项目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建设单位不得以竣工决算审计未完成为由拒绝或拖延工程款项的结算和支付。”

李泽承认,上述通知在实际执行中并没有完全到位。很多重点项目年前就完成了,但是必须等第二年下半年审计完了才支付工程款。

吉林省某建筑企业负责人戴明明反映,承包商未落实履约担保是拖欠工程款的原因之一。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还应当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施工企业的履约担保早就实现了,但发包人处于强势地位,有时并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戴明明说,我们不能片面强调施工企业的业绩,而不是甲方的业绩,我们希望施工单位尽快落实履约保函。

讨薪的途径不止一个,可以辅助的人群也不止一个。

在江西省南昌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公益律师王辉几乎每天都要处理农民工讨薪案件。截至目前,已为农民工追回欠薪数千万。

尽管经验丰富,但这位公益律师也有软弱的时候。有农民工找到她,说被拖欠了多少工资,但是没有任何证据,甚至连一张工地通行证都没有。有些农民工手上有借条,但是打借条的人没有注明身份证号,也影响了律师的协助。

劳动监察部门难以追回农民工工资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说自己没有“证明”,或者说证明苍白无力。基层办案人员坦言,反映诉求时往往只有一张欠条和一个电话号码,加大了办案难度。

除了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受访者还给出以下建议。

——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周敏说,有些用人单位为了规避社保等人力成本,会避免签订劳动合同。与此同时,一些年龄较大的农民工,文化程度较低,看不懂也看不懂劳动合同,因害怕被骗而不愿意在劳动合同上签字。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办案人员杨旭东建议,督促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增强及时止损的意识。只要比较好个月没有按时发工资,就要尽快寻求诉讼或者投诉的渠道,不要让欠薪现象从小到大。

——用人单位在开工前应确保资金充足,并依法依规管理用工。周敏表示,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承包工程提供劳务的农民工所欠工资,并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财务监管。

——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守土有责,守土有责,守土有责。相关条例明确规定,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对因违法发包、转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引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进行监管。

一些基层办案人员表示,一些行业主管部门仍缺乏监管,办案中仍能发现非法转包、分包现象。但这些劳动监察部门前期无法介入监管,只能在后期收拾“烂摊子”。建议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准入或审批标准,禁止建设或施工单位分包主营业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王慧经常提起一个讨薪案例:两年前,一个农民工拿着欠条路过南昌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走进她的办公室寻求帮助。

“他和另外两个工友被拖欠了3万多元,证据充分。”王慧回忆说,在帮他们讨薪时,她发现同一个工地还有三四百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于是她向工会举报,工会联合劳动监察部门、媒体组织帮助这三四百名工人讨薪。

在这位公益律师看来,农民工讨薪的途径不止一个,受助的人群也不止一个。劳动监察部门、法律援助中心、各级工会组织和媒体机构应共同努力,帮助农民工摆脱贫困。

(应采访对象要求,部分采访对象为化名记者、参与采写:谢、郑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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