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拟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

国家网信办:拟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

国家网信办:拟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国家网信办:拟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 2021-11-15 08:37:57 来源:科技日报

11月14日,国家网信办发布《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通报称,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规范网络数据处理活动,保护网络空中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往年立法规划,国家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意见。

意见稿指出,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和分级保护制度。根据数据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的影响和重要性,将数据分为一般数据、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并对不同级别的数据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国家优先保护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严格保护核心数据。国家建立健全数据交易管理制度,明确数据交易机构的设置和运行标准,规范数据流通交易,保障数据依法有序流通。

意见稿要求,处理百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出国上市,数据处理者赴港上市,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网络安全审查。大型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在境外设立总部、运营中心、R&D中心的,应当向国家网信部和主管部门申报。

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意见稿指出,个人信息的处理应当有明确合理的目的,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因个人拒绝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个人信息以外的信息而拒绝提供服务或干扰个人正常使用服务。

根据意见稿,处理个人生物特征、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财务账户、行踪轨迹等个人敏感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同意;处理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同意。个人账户终止服务或注销后,数据处理人员应在15个工作日内删除个人信息或进行匿名处理。

互联网平台经营者收集个人信息进行个性化推荐时,应当征得个人同意;设置通俗易懂、易于获取和操作的一键个性化推荐选项,让用户拒绝接受定向推送信息。(记者崔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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